“通过连续10年的监测,昆明市加油站的投诉量大幅下降,总体情况还算稳定,部分投诉主要集中在社会民营加油站。”昨天,昆明市加油站计量管理工作会召开,昆明市质监局副局长梁承波介绍,昆明市共有400多座加油站,9月中旬开始,市质监局将对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拉网式排查。
梁承波表示,“消费者对加油站的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准确度和成品油零售量产生异议,可在保持现场原状的情况下,拨打12365向质监部门提出仲裁检定的申请,并可依据质监部门的仲裁检定结果,向加油站经营者要求赔偿”。
按照规定,加油站经营者如果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将被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加油站经营者成品油零售量的结算值与实际值之差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误差的(千分之三),责令改正,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记者 吴双红(都市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