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医疗垃圾需要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制定危险物管理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等。但禄丰县医院却偏偏不走寻常路,居然将医疗废物收集起来,私自安排专人长期于夜间进行焚烧。这下摊上大事了,该院被楚雄州环保局拟罚款70万元。
据了解,楚雄州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5月30日至5月31日对禄丰县医院进行调查,发现该院所产生的医疗废物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未制定危险物管理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而是将医疗废物收集后,安排专人于夜间进行焚烧,焚烧炉未配备有效烟气处理装置,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了环境污染。根据相关规定,楚雄州环保局对禄丰县医院作出相关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70万元。
记者从楚雄州环保局了解到,事件正在处理中,目前仅仅是发送告知书,而不是最终的决定书,最终将怎么处罚,还将根据医院的违法行为对照国家法规的相关条款。据介绍,目前禄丰县人民医院已经写了整改情况书。
春城晚报记者 高大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