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都市剧中描写到办公室恋情,都有“同事不允许谈恋爱、结婚”的规定出现,而影视剧中的情形,在昆明的用人单位中也确实存在,但这样的规定是否有法可依呢?
昆明一家贸易公司上班的刘婷和杜伟已经共事3年了,两人个性相投成为了情侣,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感情越来越好,即将迎来美好的嫁娶时刻,但让二人发愁的是,公司制度明确写公司员工之间禁止结婚,否则,必须有一方要主动辞职。两人日前来到昆明市劳动监察支队咨询相关的政策后才得知,其实这样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婚姻自由权而无效,随后监察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一次检查,对多项违反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提出了整改意见。
据昆明市劳动监察支队介绍,如果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内容违法或者制定程序违法或者公示程序违法,则用人单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之外,也有可能要求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文中均为化名)
春城晚报 记者 陆橙 通讯员 张恺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