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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辱骂他人构成侵权

发布时间: 2016-06-17 08:22:39 来源: 作者:

青海新闻网讯 6月15日,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上班的安先生向西海都市报记者反映,有网友在朋友圈里发布了他父亲的照片,并发文字辱骂老家的村民。

5月29日,安先生接到朋友的电话,朋友问他,为什么有人发微信朋友圈辱骂安先生老家的村民,而且配图是安先生的父亲。安先生当时并没太在意,但过了几天,他又接到四五个朋友的电话,询问的都是同一件事。安先生有些奇怪,便叫朋友发了截图,看了截图之后,安先生愤怒到了极点。

“东王家(村)没有一个好人,全是驴一般的人。”朋友圈的评论里这样写着。安先生说,他点开看了大图,发现照片是在他家门口拍的,照片中还有他年过七旬的父亲。

“我刚开始还不怎么相信。”安先生说,6月15日,他加了这名网友的微信后,发现朋友告诉他的都是真的。网友是4月4日发的这条朋友圈,直到现在,已经有十几个朋友给他打过电话了。

安先生认为,就算微信朋友圈属于私人领地,但网友这样辱骂老家的村民,还私自发了他父亲的照片,实在是说不过去。

对此,青海省延辉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说,微信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私自使用他人的照片,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在朋友圈里辱骂他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含有侮辱诽谤的朋友圈内容被他人转发,并达到一定阅读量,转发的人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杨律师说,如果安先生可以明确推断出发布朋友圈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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