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游某是西宁一家公司的薪酬专员,她在公司上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给家人办理了工资卡,同时,她还冒充同事从公司领了不少钱。5月底,嫌疑人游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5月底,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大堡子派出所走进一名女子。女子说,她要自首。民警询问才知道,女子是一起职务侵占案件的嫌疑人。原来,2014年7月,游某应聘到城北区一家公司担任薪酬专员。
上班后,游某发现公司员工工资报表是由她给公司报多少,公司财务就按照她上报的名单、数额足额发放多少。半年后,游某先后给丈夫、母亲办理了工资卡、社保卡,还给一些工作时间不长就辞职的员工上报满月工资,最后这些员工的工资由游某领取后占为己有。
2015年9月份,公司经理发现游某每月给自己的工资多发了几百元。经理询问了解情况后,游某怕东窗事发,辞职不干了。今年5月底,公司经理全面核查发现,游某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给家人发工资、办社保卡等方式侵占公司现金7万余元。
5月30日,游某向大堡子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