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呼市新城区展览馆东路有一家停车场,没有任何手续,城管部门没收的车辆存放在那里。被罚者交了罚款后取车时,还要交50到100元不等的费用,且不开任何票据,不给就不让取车。
车主取车需交费50元
记者来到爆料人所说的停车场看到,大门的标牌上醒目地写着“内蒙古第二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字样。走进院内,里面有修车和洗车的地方,继续向里走,横七竖八地停放着卖烤冷面、臭豆腐、手抓饼的小推车。
记者咨询怎么取车,院内一名60岁左右的男子称,“你带着城管的罚款单来,交50块钱的保管费就能取车”。据爆料人介绍,取车交费时没有任何票据。附近的居民对这里私设停车场有意见,去年还因此与该男子有过争执。
昨日21时左右,一名自称是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公司的员工联系到记者,称目前出租给上述车辆看管人的仅是房屋,停车的空地原是资产公司内部停车场,但后来被这名看管人占用,几次沟通后,对方态度强硬,一直未妥协。
随后,他出示了一份4月19日张贴在院内的通知,主要内容是告知租户收拾非法占用的南侧土地和产生的垃圾,院内南侧禁止停车,下方有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城管罚款入国库无法支付
记者随后从呼市新城区城管局了解到,该停车场属于新城区城管大队六中队管辖。记者又联系到六中队的史队长,他介绍,该停车场确实是六中队用来临时停放暂扣车辆的,但现在大部分都转移到了位于北二环的大库内,有时来不及转运就放在那里,由一名男子照看,“场地是看车人租的电力二公司的,并不是城管租的”。
至于车辆看护费用为何要由取车人出,而不是城管负责的问题,史队长回复称,城管部门的所有罚款都入了国库,无法支付停车费用。
昨日下午,呼市新城区价格监督检查局范局长表示,将派两名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如果发现确实存在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截至昨日16时,新城区价格监督检查局两名工作人员已前往该停车场内进行核查。全媒体记者赵新宇实习生王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