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利用解码器诈骗中央储备粮库玉米案件。
据悉,被告人郭某某通过微信了解到利用解码器可以干扰地泵测重数字从而实现牟利的方法。2015年8月12日,郭某某雇佣李某某的车辆到中央储备粮包头直属库拉运玉米,当李某某驾驶的一汽解放带挂车辆装载玉米在泵房过泵时,郭某某在旁边使用电子解码器进行干扰,使得测重数字显示车辆毛重为67380公斤。过泵后,因粮库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后报警,郭某某被当场抓获。经当场重新测重,实际毛重为70380公斤。经鉴定,实际价值比郭某某的泵单显示的价值多6300元。
被告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解码器人为干扰测重数字,隐瞒实际重量,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郭某某犯罪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案发后,赃物已发还被害单位,被告人郭某某认罪态度较好并能主动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郭某某犯诈骗罪,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缴纳),作案工具解码器一个,予以没收。该案的主审法官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面对纷繁的诱惑,我们更应该擦亮双眼,千万别因贪图小便宜吃大亏,后悔莫及。”(记者张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