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的罗女士在赛罕区文明路购买了一处商铺,并于近日开始装修。装修期间,工人把一些装修垃圾堆放在了商铺门口,正是这些装修垃圾给罗女士添了堵。
“我是从4月7日开始装修商铺的,期间工人便将木料、砂土等装修垃圾堆放在了店铺门口。4月14日,一名环卫工人来到店内,称装修垃圾不能堆放在门口,需要立即清理。我当即表示,等装修完毕后会统一清理。可是没过多久,另一名自称是负责该路段清扫任务的队长再次找到我,要求立即处理门前的装修垃圾。但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更不知道该把这些垃圾拉到哪儿。这名队长称他们可以帮助清理,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4月18日,罗女士告诉记者,经不住对方再三催促,她在给了对方100元后,几名环卫工人来到店门口将装修垃圾拉走了。事后,罗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环卫工人可以私自收费清理建筑垃圾吗?
记者从赛罕区城管局业务科了解到,临街商铺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商铺因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应在当日自行处理,不能长时间堆放在门口。
4月20日,记者就此事来到赛罕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业务科科长郝平告诉记者,如果市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装修垃圾,可直接与环卫部门取得联系,环卫部门将派出专业车辆对装修垃圾进行清理。对于罗女士遇到的环卫工人私自收费清理装修垃圾一事,郝科长表示,这是明令禁止的。赛罕区环卫局也将对此事展开调查,并对涉事人员作出处理。(记者 李彦萱)
原标题:环卫工私自收取垃圾清理费,不允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