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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放 彩立德包装公司被处罚

发布时间: 2018-07-12 22:35:49 来源: 未知 作者: 佚名
近日,信网从青岛市环境保护局获悉,青岛彩立德包装有限公司因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而被处罚。

信网7月12日讯 近日,信网从青岛市环境保护局获悉,青岛彩立德包装有限公司因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而被处罚。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孔雀河五路9号的青岛彩立德包装有限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中的相关规定。

针对青岛彩立德包装有限公司上述行为,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在依法立案调查后,于6月22日作出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信网通过查询了解到,青岛彩立德包装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4日在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经营范围有:塑料复合食品软包装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月12日下午,信网曾就此事致电该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其工作人员称不了解此事,会反馈给相关负责人,由其作出回复,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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