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龙网1月12日23时55分讯(记者 伊永军)在2016年召开的重庆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由市妇联提交的“关于开展困境儿童公益项目的建议”的提案受到极大关注,被纳入2016年重点提案。如今,这个提案的办理情况如何呢?在重庆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
困境儿童不仅生活困难 心理上更需要疏导和关爱
“关于开展困境儿童公益项目的建议”的提案中提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困难儿童群体中生活最困难,最需要帮扶的弱小困难群体。调研中发现,困境儿童因父母死亡、失踪、入狱等失去父母或父母不在身边的占90%以上(其余为父母重度残疾实际无法照料孩子),近71%为祖辈抚养,散居在每家每户,农村多于城市,低收入家庭居多。
孩子早年创伤的经历会严重影响其安全型依恋及其心智能力发展,由于隔代教育,多数孩子缺乏情感支撑,加之不少家庭生活困难,生活及情感照顾不力。相较于普通儿童群体,困境儿童心理和行为问题突出。困境儿童在品行问题、同伴交往、情绪症状、注意力缺陷等方面的问题普遍高于一般儿童,受调查中63%的受测者在同伴交往上困难,尤其在情绪症状上,困境儿童显著高于普通群体,受测试的困境儿童有情绪症状的为39%,远高于普通儿童群体11.2%的比例。
因此,市妇联在提案中建议,建立关爱困境儿童服务体系。
我市对四类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 每人每月600元
对此,作为该提案的主办单位,重庆市民政局在复函中表示,截至2016年6月底,全市共有困境儿童10768名,其中:孤儿5637名、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5131名。在实际生活中,他们缺少父母的照顾和家庭的温暖,面临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造成一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不仅侵害儿童权益,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委等部门和组织主动介入,目前,我市已建立孤儿保障制度。对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10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600元。同时,对以下四类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父母双方均失踪、服刑或重残(一、二级残疾),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失踪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服刑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去年上半年全市支出“明天计划”资金270多万 惠及152名困境儿童
为妥善解决孤儿集中养育问题,我市采取“分片定点,适当集中”的办法,规划建设完成功能配套的儿童福利机构8个,其中,市级2个、区县级6个,同时,在12个区县社会福利机构内设置了儿童收养部,形成以儿童福利机构集中收养为主、福利机构儿童收养部临时养育为辅、辐射40个区县的孤儿养育格局,全面满足孤残儿童集中养育需求。
2016年1-6月,全市累计安排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资金200多万元,惠及179名困境儿童。实施“微笑列车”、“福康工程”等儿童康复项目,对符合条件且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困境儿童,进行手术矫治和康复。
2016年3月,我市把“明天计划”项目服务对象由福利机构中的孤残儿童拓展到全市困境儿童,并规定原则上不限疾病种类,其住院治疗康复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根据医疗收据据实予以全额资助。自付费用超过10万元的,按照个案单独办理。按照每人2千元标准资助康复营养陪护费,直接发放给困境儿童监护人。2016年1-6月,全市累计支出“明天计划”项目资金270多万元,惠及152名困境儿童。
下一步或政府出资聘“爱心父母” 对困境儿童“一对一”帮扶
我市实施了三年一周期全覆盖的心理关爱帮扶项目,与有影响的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通过争取政府购买服务、自筹经费、社会募集资金等方式,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关爱团体辅导和心理测评工作。截至2016年6月,完成了首批26个区县的项目实施,学龄以上的困境儿童和爱心志愿者参加了心理团辅和培训。
按照下一步工作打算,将完善委托、奖励监护人制度,对客观因素导致无力监护的家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乡镇(街道)根据困境儿童家庭状况委托村(居)或村(居)民为监护人,或聘任“爱心父母”,确立“爱心父母”职责;动员引导广大企业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对村(居)困境儿童进行“一对一”帮扶,营造全社会关心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针对困境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困境儿童自身、家庭情况分类施策,建立“结对成长”导师制度,给予困境儿童学习、生活、心理长期关爱,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