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秀强作工作报告
台海网1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张伟华文/图)昨日下午,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黄秀强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据悉,五年来,漳州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24件971人,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800人。其中20万元以上案件220件,科级干部161人、处级干部34人、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厅级干部8人,行贿犯罪126人。
五年来,督促自首或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4人,追缴赃款1亿多元,成功劝返潜逃美国的“红色通缉人员”刘某回国投案,属全国首例。查办惠农专项资金管理、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职务犯罪672人。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职务犯罪74人,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批准逮捕87人。提出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
今后五年,漳州全市检察院将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更好地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将强化人权保障,完善重大案件提起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非法证据排除、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制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