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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原厅长曹勇一审获刑九年半

发布时间: 2017-01-03 23:10:49 来源: 作者:

据 安徽商报消息 2016年12月30日下午,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商务厅原厅长曹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曹勇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60万元。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认为,被告人曹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淮南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200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勇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事实清楚,公诉人当庭所举证据确实充分,对被告人曹勇犯有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事实和证据予以确认。结合犯罪事实、情节,一审判决,被告人曹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60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曹勇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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