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汽车莫名失踪,自己躺在医院,多方求助无门……一时间“昆囧”——车停省城后迷失方位,文山小伙漫漫寻车中”新闻火遍网络。
当相关部门正在不停的为此事奔走时,事态急转直下:近日张某某向昆明西山警方承认,汽车失踪、自己莫名躺在医院,只不过是他精心编造的一个谎言,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媒体博取社会同情,逃避酒驾处罚。
9月12日,昆明警方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给予文山小伙张某某治安拘留五日处罚。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漫漫寻车路
事件回放
文山小伙漫漫“寻车”
8月9日,网友在论坛发帖,贴出了张开皇的“寻车启事”——“本人不慎于8月5日凌晨1点至3点在西山区某地下停车场停放一辆五菱宏光V,车牌云H·WZ559。由于地点不熟,忘停放在哪一个地下停车场,如有发现者,请为我提供线索。”
有媒体找到张某某采访后进行了报道,此事随后引起昆明媒体和市民的关注,发起“全城寻车”活动,帮助其寻找车辆,1173位网友热心参与建言献策。此时,已有网友质疑他在“炒作”。
可直到8月下旬,张某某的车仍没有消息。超过半个月的寻访,张某某对记者表示,考虑到车子一下也找不到,计划在昆明找份工作先干着。
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处罚治安拘留五日
据西山警方介绍,张某某于8月5日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于当天晚上凌晨3点驾驶五菱宏光微型车在昆明市南二环A线停车,被交警查获。因张某醉酒严重,意识不清,出于对其安全的考虑交警将其送医治疗,车辆暂扣,而此后张某在就医过程中逃跑企图逃避处罚。
随后,张某向报社记者变造称自己驾驶的云H牌照的车辆停在官南立交附近的一个地下停车场,找不到车辆,警方置之不理的虚构事实。经媒体多次报道,造成了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
西山警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及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及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玩火者当罢手,造谣传谣者当警醒!”警方提示,谎言虚拟,责任不能虚拟;法治社会,没有盲区。恶意编造谎言扰乱公共秩序,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9月12日,西山公安分局大观楼派出所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给予张某某治安拘留五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