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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操刀杀蛇 饭店老板拍照发朋友圈

发布时间: 2016-09-17 09:11:25 来源: 作者:
顾客操刀杀蛇 饭店老板拍照发朋友圈

 顾客操刀杀蛇 饭店老板拍照发朋友圈

被查获的象牙制品 警方供图

为了把初次光临的食客发展成“稳定客人”,在文山马关县经营饭店的季某犹豫再三,答应让顾客自己操刀宰蛇。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拍了几张帮忙烹饪蛇肉的照片,并晒到了微信朋友圈里。没想到,这成了文山州马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的案件线索。利用微信平台,森林民警查处了这起非法加工野生动物案。

9月10日,马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一条微信报案。报案人称,在微信朋友圈内发现有人杀蛇的一些图片,其中3张为一名男子正在宰蛇,另一张为蛇肉被烹饪后的手机截图。根据调查,民警发现晒图的男子是马关县马白镇林海路一家饭店的老板季某,随后民警前往该饭店,将季某抓获。

经审讯,季某交代,案发当天,有个陌生男子带了一条蛇到饭店,要求帮忙加工。起初,季某不敢杀蛇,拒绝了该男子。但男子表示蛇可以由他自己来杀,并承诺以后会经常光顾季某的饭店。

季某听了,便同意帮忙烹饪。男子宰蛇时,季某在一旁观看,觉得新奇,便拍了几张照片,晒到了自己的朋友圈里。之后,杀蛇的陌生男子饱餐了一顿蛇肉,离开了饭店。经鉴定,被杀的蛇系国家保护动物——黑眉锦蛇,是一种大型无毒蛇类,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季某的行为违反《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森警依法给予季某行政罚款处罚,并进一步调查此案。

民警提醒:云南野生动物种类多,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受国家保护。希望人们不伤害、不捕杀、不笼养野生动物,不非法经营、购买、贩运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更不要贪享口腹之欲而杀害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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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洋人街 71件象牙制品摆在店里卖

■ 都市时报讯 (记者 周婷婷) “大理古城洋人街的一家店里,有人在卖象牙制品。”9月11日下午1点,大理州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接警后,州森林公安局立即指派治安大队民警出警。

民警在洋人街找到了这家被举报的店。这是一家出售小饰品的商铺,在店内查获疑似象牙制品71件。其中手镯16件、平安扣18件,佛牌33件、手串3件、烟嘴1件。为进一步查清案情,民警将店主赵某某(男,大理人)和查获的疑似象牙制品一并带回大理州森林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

经云南云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某店内出售的71件疑似象牙制品,全部都由亚洲象的象牙制成,重量合计2902.43克,价值人民币120936元。赵某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41条,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这些象牙制品是哪里来的?之前他售出了多少象牙制品?此案的其他详情,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都市时报 记者 周婷婷 通讯员 戴晓芳 任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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