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市民赵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预交的取暖费,取暖结束后结算完的余款却没法取回来。造成无法退款的原因竟然是一张小小的缴费票据。
赵女士家住河西区海天馨苑诚勤园,去年她前往属地艺林路供热收费站预缴了1600元供热费,当时工作人员说小区的供热按照流量计费,结算后的余款会退还。今年,赵女士不打算继续居住诚勤园的房子,需要去供热站办理手续,赵女士突然想起去年预缴的供热费还没有清退,于是便想一并办理,可是在家里找了半天,当初交费的票据怎么也找不到了。没有办法,赵女士只好去收费站,希望说明情况后工作人员能够提供一个解决的办法。
出乎赵女士意料的是,她的问题让供热站的工作人员也犯了难。赵女士介绍说:“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退还预缴的供热费需要我出示交费票据,同收费站留存的票据副本核对后方能办理,现在票据遗失,他们也无能为力。”
看着账户上一千多块钱的结余供热费无法取出,赵女士又有了新的想法:“我现在住的中新生态城小区也是预缴供热费,预缴的结余可以自动滚到下一年继续使用,如果这里也可以这样办理的话,那这钱我取不取出来其实也无所谓了。”可是工作人员的回应又给赵女士泼了盆冷水,“结余的供热费无法滚动到今年继续使用。”
了解到赵女士的遭遇后,记者联系到了天津市河西热力公司,公司的客服人员介绍说,公司开具的票据如发票之类的由于涉及到交税,遗失后确实无法补开。公司将与赵女士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尽快解决供热费余款无法退还的问题。(北方网编辑侯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