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在地铁上如厕并做出一系列不雅动作 都市时报实习记者马天桢 翻拍


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 实习生 刘瑞
醉酒乘坐地铁,躺在地铁上呕吐,还当着乘客的面大便,这一幕发生于8月27日晚一辆从北市区开往呈贡方向的地铁上。8月31日下午,涉事男子王某某已被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分局传唤,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回放 当众脱裤子“行污”27分钟
8月27日晚10点,一名20岁出头、身着黄色上衣的男子从北市区上车,乘坐一辆开往呈贡方向的地铁。
“上了地铁后,他先是仰卧座椅上,将身旁一女子吓走,接着开始呕吐。大概到东风东路站时他自己掉到了地板上,两腿呈‘大’字分开,接着脱下裤子,露出臀部‘蹲坑’。”目击者李先生说,当小伙把裤子脱掉后,一些附近的乘客不禁捂住鼻子,一哄而散。
一些目击者还补充,男子当众脱裤解大便后,还摔了一跤趴在了地板上。列车行至日新路站被地铁工作人员发现,并带他下车。下车后,男子嚷着要去卫生间,但到了卫生间后再次躺到地面。随后,男子写下了检讨,在醉酒状态下清扫被其弄污的地面。
列车上的监控视频显示,男子地铁上疯狂“行污”27分钟。
警方:可拒绝不宜坐地铁的人进站乘车
接到地铁站工作人员的报警后,轨道公安分局立即介入调查。昨日下午,涉事男子王某某已被传唤到派出所,关于案件详情还在进一步调查。
轨道公安分局的办案民警表示,通过初步调查,事发当晚王某某过量饮酒,在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独自一人从北边乘坐地铁二号线,打算到呈贡方向下车。上了车就呕吐,排泄污物,后被地铁的工作人员扶下车。
“在公众场所露体,王某某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若经调查属实,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民警补充,根据《昆明市轨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可拒绝无人陪护或不能控制自身行为的不适宜乘坐地铁的人员进站乘车。加之醉酒状态下意识不受控制,会对自身和周边乘客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若实施犯罪,应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追究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
意识不清最好别乘地铁
地铁站附近都会有公共卫生间,2个车站间距行车时间最多不会超过5分钟,如有如厕需要,请市民到地铁站的厕所解决。在醉酒的情况下,身边应该有朋友陪护,在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最好不要搭乘地铁。
27日“行污”回放
●22: 10 一黄衣小伙登上地铁,坐在座椅上
●22: 12 小伙仰卧座椅上,将身旁一女子吓走
●22: 19 开始呕吐,对面3位乘客迅速离开
●22: 26 一黑衣女子登上地铁,才一凑近,就掩鼻离开
●22: 29 小伙从座椅掉到地板上,两腿呈“大”字分开
●22: 31 脱下裤子,露出臀部“蹲坑”
●22: 33 小伙向前趴下
●22: 34 腹部朝着地板重复了10多次冲顶动作,画面很“污”
●22: 37 一站务员发现小伙,劝说无效后离开
●22: 38 又一站务员来到,劝说后,小伙被扶下地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