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项整治 摄影 宋海兵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8月22日,通建高速公路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致7人当场死亡,2人住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云南红河州日前开展轻型厢式货车等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以轻型厢式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四)轮摩托车等为重点整治车辆;以高速(高等级)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乡村道、乡镇集市周边道路为重点整治路段以轻型厢式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四)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为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间从8月23日至12月30日。
以源头管理为基础,红河交警依托派出所交警中队会同交通运政、农机监理、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及社区、村两委工作人员,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对辖区内轻型厢式货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入户清理调查工作,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实施户籍化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源头管理工作台账,实施有效的户籍化管理,并与车主及驾驶人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承诺书》。
针对辖区实际,红河交警按照“路面巡逻、街天布控、卡点查处”的方法科学调配警力,加强对重要通道的定点值守,在设置的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交通安全服务点,严查过往轻型厢式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三(四)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红河交警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为切入点,以农村“大喇叭”为主要宣传阵地,深入广场、乡镇、学校(驾校)、警示教育基地等宣传阵地,通过展出典型事故案例展板、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
据悉,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红河交警将适时集中优势警力,组织精干执法小分队,精心组织好本地区严查集中统一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