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讯 - 天津地区最专业的新闻资讯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内新闻 > 云南新闻 非法安装警报器 装酷不成反受罚(图)

非法安装警报器 装酷不成反受罚(图)

发布时间: 2016-08-18 07:14:31 来源: 作者:
非法安装警报器 装酷不成反受罚(图)

 非法安装警报器 装酷不成反受罚(图)

非法安装警报器 严惩重罚没商量

云南网讯 对于少数喜欢寻求刺激的年轻人来说,拉响警笛、在车水马龙中呼啸而过,是一件很拉风、倍有面子的事,殊不知,非法安装警报器,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日前,江川交警在处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查获一起非法安装警报器的交通违法行为。

8月13日下午14时左右,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辖区牛虎铜案环岛处发生一起两车碰撞道路交通事故,请前往处置。接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只见一辆车辆号牌为云A279**的灰色小型轿车在准备进入环形路口时,因不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号牌为云L654**的红色小型轿车先行,导致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因当时正值正午时分,环岛内车流量较大,为避免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值班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在勘察过程中,民警发现车辆号牌为云A279**的灰色小型轿车车前安装了爆闪灯。民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该车发动机旁装有警报器一台,同时在该车车内发现了一遥控器,当民警打开遥控器时,警笛响了。

民警通过警用平台对该车辆进行核查,发现该机动车行驶证所登记车辆属私人用车,民警遂怀疑该车涉嫌非法安装警用设备。

民警当即对驾驶人龚某某进行询问,驾驶人龚某某先是找各种理由称自己不知道警报器的存在。在民警的再三询问和耐心劝说下,龚某某对自己非法安装警报器的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车辆非法安装的警报器进行拆除收缴,并给予龚某某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对其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刘江雪 张伟

  • 关键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