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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会泽县检察院批捕首例传销案件

发布时间: 2016-08-18 06:55:27 来源: 作者:
云南会泽县检察院批捕首例传销案件

云南网讯(记者 蒋琼波 通讯员 罗燕)近日,我省会泽县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了嫌疑人金某相、金某堂、金某德、金某权共四人。

据查证,金某相被妹夫王某某以到越南做生意为由将其带到广西北海,然后带其游玩北海景点,并伺机宣扬在北海投资的商务商会运作项目,称每人投资69800元后,发展三个人,五级三进制,两年就可以赚到1040万元。金某相在看到这些人出手大方,且梦想着两年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后,成功被洗脑,向王某某借了69800元后加入该商务商会运作项目。

经查,所谓的商务商会运作项目是打着“资本运作”的幌子,诱骗参加者入伙,直接以发展下线作为返利依据的传销组织。

金某相随后以“善意的谎言”将金某堂、金某德、金某权带到北海加入该传销组织。四人在短短两年的时间,以各种理由将亲朋好友骗到广西北海,不断地给他们洗脑,并诱骗加入该传销组织,四人因此获利数十万不等。由于来钱太快,四人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短时间就将所有钱财挥霍一空。等下线发现被骗,知道是传销组织后,多次找到四人要求退钱时,四人才走投无路,投案自首。

据介绍,该起案件是会泽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的首例传销案件。在此,检察官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天下不会掉馅饼,切勿被高额的回报诱骗加入任何传销组织,最终落得害人害己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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