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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立法,为了133-11平方公里生态用地

发布时间: 2016-08-15 16:57:56 来源: 作者:
位于锦城湖2号湖区北入口的界标,在133.11平方公里的生态用地上,这样的界标有百余块。本报记者蒋君芳 摄 □本报记者 刘志刚 蒋君芳 成都高新区,锦城湖2号湖区的北入口处,立有一块2.4米高的界标,上面写着:成都市环城生

成都:立法,为了133.11平方公里生态用地

位于锦城湖2号湖区北入口的界标,在133.11平方公里的生态用地上,这样的界标有百余块。本报记者蒋君芳 摄

□本报记者 刘志刚 蒋君芳

成都高新区,锦城湖2号湖区的北入口处,立有一块2.4米高的界标,上面写着: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用地边界。

成都市环城生态区,是沿成都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两侧各500米范围及周边七大楔形地块内的生态用地和建设用地所构成的控制区,生态用地总面积为133.11平方公里——在这133.11平方公里内,这样的界标有百余块。

这些保护性的界标“不可撼动”,因为它背后有一部法规——《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成都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已批准的规划,在环城生态区规划区域现场分片组织设置生态用地边界示意牌,接受公众监督。

这正是成都用“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的一个生动体现。

环城生态区有了保护条例

2013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在成都的“生态立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是成都首次立法保护特定区域生态环境。

早在2003年编制《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时,为防止城市“摊大饼式”发展,保障城市通风口,成都便在沿绕城高速公路两侧各500米范围及7个新区板块之间的城郊集体土地规划了198平方公里的生态环境用地,其主要功能是为保护和改善中心城区生态环境——这就是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的“原型”。

这么大面积的生态用地,如何能确保在今后高速发展的城市建设进程中不被随意侵占?成都想到了“立法”。

经过几年酝酿,《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出炉,其中关键性的一条就是:禁止将环城生态区生态用地用于农业生产、绿化和水体、应急避难、公共文化体育或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之外的其他用途。

除了纲领性的规定,《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中还有不少具体的规定,比如:在生态用地内实施绿地、水体、景观等生态建设的,配套建设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服务设施总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公里。

成都白鹭湾湿地,就是这一规定的实施范本。偌大的白鹭湾里,除了游客中心外,几乎没有别的固定建筑。湿地管理方负责人印成军介绍说,去年一年,游客已经达到了300多万人次,但管理方没想过要增加固定建筑,“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条例内容,减少人为干预。”

人大代表呼吁“一湿地一条例”

沿天府大道一路往南,进入成都天府新区后,会经过一大片水域,周围是正在加快建设的成都科学城。这片水域,就是大名鼎鼎的兴隆湖。

作为与白鹭湾湿地、锦城湖齐名,同属“成都市环城生态区”范围内的重要湿地,兴隆湖身上的“金钟罩”更多,除了已经公布的《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外,今年2月,《成都市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也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尽管还没有正式颁布实施,但从征求意见稿中,已能预见出它将带来的“保护力度”:该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兴隆湖实施放孔明灯、游泳等共九大类行为,垂钓等七项违规行为将处以从50元以上到20万元以下不等的罚款。

这一《规定》正是不少成都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心中所盼。今年的成都市两会上,不少代表和委员提交了关于针对成都湿地保护采取“一区一条例”方式进行立法的议案和提案。

成都市人大代表段丽丽认为,目前已有的《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在湿地保护立法体系中属于普遍法,而《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所针对的保护范围具有一定局限性。她建议,“可以采取类似全国各省市通常实行的‘一区一条例’立法模式,对于重要湿地区域或类型,加强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属性的立法工作。”目前,这些议案和提案正在抓紧办理中。

用现代化手段保证执法力度

除了立法外,严格执法也是成都市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不久前,崇州市崇阳蜀兴包装厂业主何某云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据悉,这是成都市今年判处的首例污染环境罪。

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后,成都已判处多例污染环境罪。近几年来,为了提高执法手段,成都市也做了不少探索。

移动执法是其一。据了解,“成都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由环境监察执法、环境信访投诉处理、排污费核算征收管理等共12个子系统构成,涵盖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全部重点领域。执法人员在现场对环境数据检测,用安装终端设备、扫描仪、打印机、wifi发射器等移动执法“标配”,连接后台系统进行现场办公——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即时调取企业历史环境档案,实时查阅法律法规信息,自动生成巡查、调查、询问等文书,并一键打印。“现场执法人员无权限修改已经上传的数据及图片、视频信息,有效阻止了谎报、瞒报现象的发生。”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场办案”当天就能走完监察执法流程,相当省时。

今年7月,成都市河管处小流域监管站开始在河道巡查中使用无人机辅助,这一高科技设备可以不受河道地形和自然条件限制,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所有监管河道和排污口实行全面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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