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市气象局门户网对外公布了7月高温天气日,而7月我市除酉阳外,其余各地都能领取到金额不等的高温津贴。
市人社局表示,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室内作业的人员,高温天气期间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补贴(劳动者已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
根据这一标准,7月,除酉阳最高温没达到高温标准外,其余地区都能领取到金额不等的高温补贴,其中主城6区(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江北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可领250元;而两江新区和渝北区都以渝北站资料为准,因此两地可领115元;北碚区以北碚站资料为准,可领225元;巴南区以巴南站资料为准,可领305元;双桥经开区以大足站资料为准,可领145元。全市高温日数最多的开州,可领330元;补贴最少的是城口,为80元。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另外,高温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不是福利,要纳入工资总额、扣减个税。且高温津贴不在最低工资范围内,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不能用饮料等实物代替。记者 王珊 实习生马恒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