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查汽车租赁企业是否有违规行为。交通执法巴南大队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8月11日15时56分讯(记者 刘艳 实习生 毛紫薇)今(11)日,重庆交通执法巴南大队联合巴南区工商分局、巴南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等部门对辖区内汽车租赁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交通执法巴南大队的执法队员介绍,今年以来,大队查处各类涉及汽车租赁企业的案件40余件。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汽车租赁市场发展,本次联合执法重点对以下违规行为进行检查: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企业是否到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经营备案;汽车租赁经营者与承租人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是否规范;汽车租赁经营者是否直接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等。
日前,交通执法部门就查处了一起租车公司违规提供驾驶劳务的案子。执法队员说,市民李明(化名)等4人从四川泸州要回重庆,经朋友介绍联系了重庆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车。租车公司派驾驶员林某将车送到泸州,并接李明等4人到重庆。
执法队员说,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沿途揽租或者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仍向承租人提供租赁车辆的,相关部门可责令租赁公司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此外,执法队员提醒,市民租车时,应当与汽车租赁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车辆用途、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及付费方式、车辆交接、担保方式、车辆维护和维修责任、车辆保险、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