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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笑春、王绍永被授予“辽宁好人·时代楷模”称号

发布时间: 2016-08-06 00:15:32 来源: 作者:
她以实际行动诠释了防艾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与使命;他致富不忘乡亲、带领群众走共同致富道路,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的优秀企业家。 昨日,在辽宁电视台举办的辽宁好人发布会上,邹笑春、王绍永被中共辽宁省

她以实际行动诠释了“防艾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与使命;他致富不忘乡亲、带领群众走共同致富道路,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的优秀企业家。

昨日,在辽宁电视台举办的“辽宁好人”发布会上,邹笑春、王绍永被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文明办授予“辽宁好人·时代楷模”的荣誉称号。号召全社会向他们学习,爱岗敬业、拼搏进取,刻苦钻研、甘于奉献,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做出新贡献。

邹笑春,女,1972年4月出生,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抚顺市传染病医院艾滋病治疗与关爱中心主任,主治医师。因病于2016年6月1日在沈阳不幸去世,年仅44岁。邹笑春同志身患重病时仍然坚守在疾病防控第一线,在传染病面前临危不惧,珍爱患者生命,不计个人得失,忠诚履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神圣职责。

王绍永,辽阳市辽阳县刘二堡镇前杜村党委书记,全国劳动模范。62岁,中国共产党。在王绍永同志的努力下,村民年人均收入超过4万元,前杜村走出了一条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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