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30岁的黄某,大学毕业后到南非工作,去年春节回家,特地找南非的朋友搞到一具“野牛”骨头带回中国。这具骨头空运到昆明长水机场,经鉴定是老虎头骨,重7公斤多,价值48万元。昨天,昆明中院开庭审理这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
黄某是四川仪陇县人,他父母多年前到云南曲靖定居。大学毕业后,黄某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一家超市里当售货员,每月工资大约6000元人民币。一个当地人经常来买东西,时间长了,黄某与这个人就认识了。
去年春节前,黄某对这个人说:“老兄,听说野牛骨能治风湿病,帮我整点。”没过几天,这个人交给了黄某一个纸箱。黄某随即打电话约在南非开普敦工作的李某(楚雄牟定人)一起回家过年。到了机场,黄某有一个行李箱,李某有3个行李箱。黄某说:“回国前,我把那个当地人送我的野牛骨用复写纸包裹了好几层,听说这样可以逃过机场安检。”
去年2月6日,黄某和李某一起抵达昆明长水机场,海关关员从黄某的行李箱查获这具骨头,还从李某的3个行李箱里,查获虎皮1张、犀牛角8件、象牙手珠11件以及4粒散珠等违禁物品。目前,李某因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公诉机关指控:黄某应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刑责。黄某说,“我一直以为是野牛骨头,只想带点回家给老母亲治风湿。请求法庭考虑我父母年迈、体弱多病的情况,对我从轻处罚,判处缓刑。”
此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柏立诚 文 王宇衡 摄(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