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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安机关规范民警“镜头下”执法 明确:市民有权拍摄 但不可影响执法

发布时间: 2016-08-05 01:05:39 来源: 作者:
昆明公安机关规范民警“镜头下”执法 明确:市民有权拍摄 但不可影响执法

 昆明公安机关规范民警“镜头下”执法 明确:市民有权拍摄 但不可影响执法

现场模拟民警执法时拍摄者应保持安全距离。记者赵伟摄

在智能手机广泛运用的当下,看到民警执法,部分市民会掏出手机来拍。到底能不能拍?底线在哪里?近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片》,把一线实战搬上屏幕,也对民警的日常执法进行了规范。其中就包括大家关心的“镜头下”执法。昨日,盘龙公安分局龙头街派出所组织辖区群众开展了“民警规范执法、落到一招一式”活动。从法律要求、处置流程、行为举止、策略技巧等方面,就基层民警在执法实践中“应该怎么做”、“不应该做什么”进行了直观演示,不仅解除了基层民警的执法困惑,也让群众清楚地知道应该怎么配合民警执法。

现场模拟让群众明白“底线”

“快来看警察打人了!警察打人了!”一女子与男友不久前路过某小区,看到龙头街派出所民警正在盘查嫌疑人。两人觉得很有意思,便拿起手机开始拍摄。不知不觉间,男子走到了民警和嫌疑人中间,民警好几次口头劝离,男子反而变本加厉,甚至用力推搡起执法民警。看到男子不断阻碍执法,民警在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使用催泪瓦斯将其制服。男子蹲下的一瞬间,便发生了开头女子突然高喊“警察打人了”,然后死死抱住民警大腿的一幕。当然,这是民警现场模拟的情景。

“在情景模拟中,两人围观拍摄已经影响到民警正常执法,民警将针对其行为依法进行处理。”龙头街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民警在执法时必须全程用执法仪录像,群众也可以围观、拍摄,但必须有底线。“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但群众也应该明白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警官表示,围观者也要有法律的边界意识。比如,遇到特殊警情时,群众不能越过划定的警戒区、拉设的警戒带。遇到普通警情时,也希望围观者能为民警留出5米左右的执法距离。如果围观者认为警方执法不妥,可以通过拍照保留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控告,在接受调查时说明真相,而不是直接干预甚至介入到警方的执法行动中。有时因警察执法具有秘密性,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有理由不允许拍摄。如果围观者一意孤行就涉嫌妨害执行公务。

质疑民警身份可要求其出示证件

一名男子在丽水雅苑小区内徘徊多时,形迹十分可疑。接警后,两名身着制服的民警前往现场对男子进行盘查。由于男子仍质疑身穿警服的民警身份,一名民警便向男子出示了自己的《人民警察证》,男子随后也拿出自己的身份证,配合调查。排除男子有犯罪嫌疑后,民警对其放行。

龙头街派出所民警通过这次现场模拟,将执法规范告诉群众:公安民警着制式警服执法时,应当口头向执法对象表明执法身份,不用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如果执法对象要求出示,则应当出示。公安民警着便衣执法时,应当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同时群众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并配合民警查验,没有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有效证件证明身份,也可以报出自己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提供民警查验。” 龙头街派出所民警介绍,公民如果认为民警执法不规范,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10投诉,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推进执法规范化,不仅需要提高民警素质,也需要群众配合。”在采访中,少不民警都认为,当前公民权利意识有所提高,但是法律意识仍然欠缺,协助义务观念也较弱。“在民警执法工作不断规范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群众的法律常识教育,让群众对警察执法工作有一个更加直观、清晰的了解,才能赢得其对警察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记者张章 实习生刘艺涵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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