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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8月4日16时28分讯(记者 祝可)记者从重庆市林业局获悉,渝北区政府发布《关于林区严禁违章用火的通告》,《通告》对戒严区域、戒严时间和戒严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
《通告》指出,戒严区域为渝北区境内的所有森林、退耕还林地、连片林木、农耕地和城市风景点。戒严时间为每年1月10日至5月10和7月10日至10月10日。
《通告》要求,戒严期间,停止审批在林区内进行的一切野外生产用火,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地带和农耕地烧荒、烧秸秆、吸烟、烧山狩猎、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各镇、街道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一有火情及时处置;严格重点地区、重要时间段巡查制度,主要进山道口要设卡落实专人检查,特别是重点火险林区和火灾高发林区要加大巡查力度,适时封山戒严;对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和智障者等特殊人群严格落实监护人和监管措施。
《通告》强调,对违规用火者,依照《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章用火,都有权制止和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单位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发现森林火情,在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报告的同时,及时组织扑救,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