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现场,市民王女士就最近一直困扰自己的问题,向沈阳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咨询。王女士说,她之前有朋友从南方快递过来几箱土特产品,等候多日不见快件,等收到快件时却发现,部分新鲜的水果已经开始腐烂。
当时由于邮寄的不是啥值钱的东西,所以王女士也没计较太多。可是,如果下次再遇到类似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对此,市邮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彻底延误时限是指从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快递服务时限到达之日起,到用户可以将快件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一般来说,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省内异地和省际快件为7个日历天。如某一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省际快件服务时限为A个日历天,则从其交寄之日起,A+7个日历天后,快件仍未达到,则可视为该快件彻底延误(丢失)。
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彻底延误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有约定的应从约定。
那快件丢失应怎么赔偿?按照规定,快件丢失时,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此外,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该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造成用户其他损失的,应该按照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赔偿。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有约定的应按从约定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