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社会调查是许多国家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惯例,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刑罚个别化和全面调查原则的具体表现。但如何开展社会调查才可以有针对性地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挽救,并促使其认罪悔改,云南大理市检察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6年4月6日,一个平常的上班日。刚打开未检办公室的门,刑事执行检察局的局长就进来了,“因涉嫌抢劫罪4月4日被刑事拘留的赵某有自伤自残行为,把自己的脚抓烂了、流血,拒绝医生治疗。这个孩子年仅14周岁!”
情况紧急,未检室负责人立即向分管副检察长作了汇报。一场关爱行动悄然展开。
9时许,分管副检察长带领未检室两名干警便装前往赵某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在派出所承办人了解到赵某某的实际监护人是年迈的爷爷奶奶,由于赵某某本人性格桀骜不驯,叛逆心重,爷爷奶奶无法监管,在本案涉嫌犯罪前赵某某已经有多次进出派出所的不良记录。
10时许,办案人员出现在赵某某家村口,几经周折找到了赵某某家。这是一幢稍显破旧的砖瓦房,赵某某和爷爷奶奶居住在其中一间平房里。门敞开着,找了几圈都不见人影。办案人员来到隔壁邻居家开展详尽的社会调查。
通过走访几家之后,办案人员得到最重要的信息是——赵某某父母双亡。这是一个人成长过程中最惨痛最大的挫折,也是他最终变成违法犯罪青少年最根本的原因。
13时,办案人员来到看守所。为了不影响赵某某正常的午休时间,他们静候在办公室直到14点。与赵某某的初次见面是不太顺利的,叛逆、冷漠、不屑都写在那张青春的脸庞上。
15时,办案人员再次来到赵某某的家。这一次他们找到了赵某某的爷爷、堂兄、三婶。在几位长辈的嘴里,赵某某冥顽不化、不可救药。面对此景,乐副检察长和几位干警从赵某某此时的情况说起,讲到从派出所、从其他人、从学校了解到的孩子的情况,从赵某某的成长不足分析到目前他需要的最直接的帮助。一番苦口婆心终于打动了赵某某的家人。
4月7日上午,看守所会见室。当脚上被包扎着纱布的赵某某被人扶进会见室时,当看到红着眼眶的年迈的爷爷时,赵某某脸上一贯的冷漠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羞愧和躲闪的眼睛。亲情会见,让赵某某深深感受到检察机关对他的关爱;爷爷、婶婶嘴里说出来的“好好改造,承办人等你”的话,让认为自己再也体会不到亲情的他,瞬间又充满了感动。同样的,长期以来被赵某某的不服管教折磨的家人们,也看到检察机关办案的用心、细心与耐心,看到了嫌疑人在看守所内的生活及羁押情况,也看到赵某某回归的希望……
详尽、细致的社会调查,周密、人性的亲情会见,是大理市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两把利剑,在办案的过程中,检察人员既认真做实“案内事”又下功夫强抓“案外事”,研究案情的同时还挖掘到未成年嫌疑人的内心世界,让司法关怀和“亲情挽救”融入其中,以促未成年嫌疑人认罪伏法,利于他们迷途知返。
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陈富萍 麦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