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周春华 郭峰)6月11日22时08分,昆明二环北路下层保利大家小区附近路段,一名男性老人不幸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交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发现,老人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而事发后肇事车已逃离。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立案调查,并成立专案组,并从现场的散落碎片和痕迹判断肇事车系电动自行车。专案组民警分头调查取证,分头到现场周边区域走访、寻找目击证人、调取视频监控、比对车型厂牌及查找死者家属,并查出肇事车为一辆无号牌“骏越”牌电动自行车,属于杂品牌的电动自行车。
专案组在甄别监控录像的同时,扩大查辑范围,走访联系了经过该路段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近500多名驾驶人,后案件有了突破。有目击者称:一辆电动车从现场以东的保利大家小区出来,似碰到行人。
民警前往保利大家小区排查走访,调取监控,最终查出一男性李某某在事发时间骑电动车经过该路段,有作案嫌疑。
6月15日,专案组民警在五华区昭宗村一租房内找到了嫌疑人李某某,并查获肇事电动自行车。李某某对其驾驶无号牌“骏越”牌电动自行车,在二环北路下层保利大家小区附近路段碰撞一行人,致行人倒人(后在现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驾车由现场逃逸供认不讳。 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