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范春艳)16日,“1+1” 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云南服务地总结座谈会在昆明召开,标志着该行动2015年度云南服务地的工作正式结束。在云南服务了一年的6位志愿者律师将于近期返回派遣地。
临走前,各位律师深情回忆了这一年在云南的工作与生活,并对云南相关的法律工作提出了不少建议。除了正常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之外,志愿者律师们在改善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条件、提升服务地法律援助质量、促使派遣地与服务地搭建帮扶合作关系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具体包括为留守儿童争取“一千零一夜”睡前故事陪伴,为服务地培训基层法律工作者,到乡村、学校开展普法讲座等。这些工作成果在他们离开后还将继续发光发热,对服务地产生积极的影响。志愿律师莫映雪告诉记者,她申请2016年继续为云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或许下一阶段将作为志愿律师被派往景东县。
接受他们服务的红河州、文山州、迪庆州相关县市司法单位代表也对志愿律师们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下一届志愿律师们的到来表示期待,希望能有更多志愿律师被派到当地。
云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局长赵祖平对志愿律师们表示感谢。他说,志愿律师们克服了语言、饮食以及孤独感等种种困难,在云南“说了云南话,做了云南人,讲了云南故事”,办理了一批有质量、堪称标杆的案件,弘扬了助弱帮困、公平、正义的精神,为服务地树立起程序意识,还为内地与边疆牵线搭桥建立合作关系。很多人还做了不少额外的公益工作,志愿精神让人敬佩。“经过一年的时间,大家都是‘云南人’了。即使是离开了,也希望大家能随时回来看看,持续关注服务地的发展,继续当好云南人,讲好云南故事。”
时间过得飞快,实在对云南恋恋不舍
人物:黄志雄 派遣地:北京 服务地:麻栗坡
黄志雄是本次志愿律师们的团长。在座谈会现场,他“抱怨”时间过得太快,工作结束得太早;也愧疚说这一年自己办理的案件太少。
自2015年6月到麻栗坡参与法律援助工作,黄志雄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12件次,办理刑事案件20件,受理民事诉讼14件,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专项法律服务3件,代理政府行政诉讼4件。
在办案之余,他还通过网络发起捐赠衣物活动,接收到数百件全国各地捐寄的衣服包裹,并下发到最偏远的乡镇贫困户。
拖家带口的志愿者为留守儿童带来睡前故事
人物:王凯 派遣地:山东 服务地:西盟
王凯来自山东,在西盟安顿好自己,他就把妻儿都带了过来。刚来时,大女儿约4岁,小儿子才7个月,还不会走路。
在西盟,王凯免费担任县教育局和县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到多所学校去做普法演讲。孩子们都很喜欢他,请他常来。这些孩子中,很多是留守儿童。他们不仅需要法律知识自我保护、自我约束,也需要陪伴和关爱。通过朋友引荐,王凯在北京找到一家教育公益机构——他们研发了一款名为“一千零一夜”的软件,为留守儿童讲有益成长的睡前故事。
每年,免费申请这一软件及播放设备的名额只有数百个。王凯就去“磨”,到底还是感动了他们,为西盟21所乡镇学校的300多间宿舍全部备齐了播放设备。
西盟佤山的孩子们,每天都有故事听了。即使王凯离开,那些温暖的声音依旧会陪伴他们成长。王凯也从一个把熏苍蝇的野草当大葱吃的外地人变成了“云南人”。成长于佤山的大女儿,会在别人问及民族时说自己是佤族。“爬”着进佤山的小儿子会满山跑了,当地人说他一辈子都是“佤山的小汉子”。
律师手中的一件案子 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人生轨迹
人物:王洪仁 派遣地:安徽 服务地:屏边
王洪仁在屏边收到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法律援助显真情 志愿律师为人民”。
那是一个当事人因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过失致人重伤被起诉的案件。王洪仁加班加点整理好案件资料、参加庭审、提辩护观点……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当事人被判缓刑,一家人为王洪仁送来锦旗。
这个案子让王洪仁很有成就感。律师手中的一件案子,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人生轨迹。
在屏边服务的一年里,王洪仁为老年人争取拆迁补偿,为解决近千亩林地被开垦种植香蕉事件写法律意见书,对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建议……在他的努力下,派遣地安徽省太和县司法局和屏边县司法局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安徽惠君律师事务所与云南青蜂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
带着哈达和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敬佩回家
人物:李颖川 派遣地:安徽 服务地:德钦
李颖川在离开德钦的时候,获赠了一条洁白的哈达。当地人嘱咐:“一定要带着它回到你的家乡去啊。” 李颖川说,自己带回去的,不仅有一条哈达,还有德钦基层法律工作者一切为当事人着想的精神。
李颖川从安徽来到德钦,最大的困难就是语言不通。德钦地处高原藏区,海拔3400米,居民主要是藏族、傈僳族和纳西族等,当地司法局、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多是少数民族,和当事人沟通起来没有障碍。
“我去了之后,为了照顾我,他们庭审选择用汉藏双语进行。他们对工作也非常负责,一个民事案件审理一两天,反复沟通调解,完全为当事人着想。我要把这种工作态度带回内地去。”
有位才有为 申请继续在云南做法律援助工作
人物:莫映雪 派遣地:广西 服务地:西畴
在结束了2015年度的法律援助志愿工作后,莫映雪申请继续留任。“接到通知,拟派往景东。”
2015年,看到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1”项目法援律师的招募通知后,莫映雪就报了名。“当时只是想要了解云南的风土人情,想要知道在一个与成长环境完全不同的地方自己能有什么作为。其实,完全没有别人想象中那么高尚。”
带着这样一个很朴素的想法,莫映雪来到西畴办理了20件刑事案件、受理民事诉讼14件,还为群众和政府提供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在办理一个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时,莫映雪为他争取到了附条件不起诉。只要在观察期内,他不再犯罪,档案就被彻底封存,能够获得一个开始清白人生的机会。接到被家暴妇女的求助,她到接警的派出所争取,请其制作出警记录,为以后起诉提供证据。与此同时,她也努力促使服务地重新思考法援律师的功能、定位、作用等。
如果确定能在云南继续从事法援工作,莫映雪说自己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家暴以及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有位才有为,她也期待服务地能给予更大的平台和更多的支持,让法援律师切实发挥作用。
接的案子涉及面广 由针锋相对转向调解
人物:宋金菊 派遣地:湖北 服务地:金平
宋金菊在金平服务了一年。她说,接到的案子不多,但是涉及面却非常广,涉外的、涉及精神病人的、涉及未成年人的等等。很多案件,当地群众更趋向于上访或者寻求调解,与宋金菊职业生涯中许多选择争锋相对的当事人完全不同。
在办理一起精神病人盗窃的案件时,由于当事人居住得比较远,宋金菊辗转找到路,山路蜿蜒,又吐的一塌糊涂。通过艰难询问,宋金菊了解到当事人智力发育迟缓,本性却很善良,是其父疏于管理才出现偷盗行为。宋金菊为他争取到了从轻减轻处罚。有人说,这是一件小案子,这么辛苦实在不值得。宋金菊却不置可否:“法援路上无小事,要尽量为当事人提供有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