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在2016年5月20日至5月26日期间,有54人因交通违法被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其中49人为无证驾驶机动车,3人因使用伪、变造牌、证,2人因交通肇事逃逸。在吊销的27本驾驶证中,涉及醉酒驾驶行为24起,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1起,摩托车非法营运2起。
而另一组交通违法数据显示,违反禁止标线行为排列第一。按违法起数统计,在一周查处的26262起交通违法行为中,违反禁止标线指示9932起,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7242起,违规使用专用车道4128起,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1988起,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1066起,货车违禁行驶1057起,逆向行驶446起,超员184起,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99起,饮酒驾驶50起,醉酒驾驶26起,机动车未悬挂号牌19起,非法营运19起(摩托车8起,电动自行车11起),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6起。
假上加假双保险 罚上加罚悔不当初
安宁市连然镇建设路小南新村冯某(男,52岁),靠驾驶货运车辆为生,由于车辆未办理过入城通行证,常因违禁入城被处罚。
后冯某想到一个办法,弄一块假牌照挂在车上,这样就可以逃避处罚,但冯某又想,只是挂块假牌照怕不保险,于是又找来一块号牌数字贴,挡住假号牌上的一个数字,这样应该不会被查到了吧。
2016年4月27日晚,冯某驾驶着这辆悬挂着“假上加假”的号牌的货车向城内驶去,不想一驶入禁行道路就被民警查到。
如果冯某不是自作聪明使用假号牌的话,最多只是200元的处罚,记3分,但如今,冯某却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面临5000元以下的罚款、15日拘留、一次记12分以及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因琐事借酒消愁 “醉驾”肇事不值当
昆明吴家营村的罗某(男,42岁),在昆明经营着一家小餐馆。2016年1月25日,由于生活上的一些琐事,罗某与妻子大吵一场,事毕,妻子离家出走,而罗某也陷入痛苦之中,晚上餐馆收工以后,罗某独自一人自斟自饮,借酒消愁。
由于罗某没有驾驶证,所以平时都是妻子开车一起回家,但妻子走了,没人开车了,所以喝了酒以后的罗某便自己开着车回家,结果当车行至普吉路大普吉村附近路段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面包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查,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3mg/100ML,超过80mg/100ML“醉驾”值3倍多,其将面临被追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