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7岁的赵建新作为楚雄市法院的一名优秀年轻法官,背起行囊,来到了距市区122公里,条件艰苦的山区基层法庭——洒鸡口法庭。一晃十年过去,在这里他晒黑了皮肤,头发也花白了;在这里他践行着公正司法,为彝山的和谐稳定奉献自己的青春与智慧,换来了彝家老乡的交口称赞。
“农民是最怕打官司的,不到万不得已时,谁都不愿到法庭来。但农民又是最相信法律的,人人都信奉一个‘理’字。所以,基层法庭应该是农民朋友倾诉心声和苦楚的地方。”在洒鸡口法庭工作的10年中,赵建新深知山区群众的艰辛,每次接待当事人,他总是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让座,一句问候暖心,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中。
随着辖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百姓维权意识的增强,受理的审判执行案件连年增加,针对洒鸡口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赵建新创新举措,加大案件巡回审理力度、在巡回审判点发放宣传单、公布值班法官联系电话、把上班时间提前,让群众无论何怀,只要到法庭都能找到人,什么时候到都能办成事。如遇法官下乡办案,还可以通过电话咨询、预约。
10年间,赵建新每年承办案件120多起,接待群众2万余人次,审结各类民事、刑事自诉案件1000多件,所审结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他和同事们翻山越岭、进村入寨巡回审理案件1920多件,巡回办案率达90%以上,群众旁听庭审9.6万多人次,洒鸡口法庭被彝族老乡们形象而亲切地称赞为“流动法庭”。
在赵建新的带领下,洒鸡口法庭取得了一项又一项荣誉。2007年,洒鸡口法庭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庭”,2008年被共青团楚雄州委授予“青年文明号”,2009年被楚雄州委、州政府表彰为“人民调解先进集体”,2012年被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2014年3月,赵建新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