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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连元车祸民事索赔案一审宣判
5月23日上午,沈河区人民法院对轰动全国的著名评书艺术家田连元遭遇车祸民事索赔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肇事司机赵晓明驾车外出属职务行为,依法判决司机所在单位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和三家保险公司一同赔偿田连元各项损失共计129万余元。田连元在接受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还不知道判决结果,是否上诉等回到北京研究后再定。
回顾:田连元在沈遭遇车祸
2014年5月28日下午,刚接受完中央电视台采访的田连元乘坐动车从北京赶回沈阳,准备回本溪和家人过端午节。当天20时50分许,赵晓明驾车行驶至青年大街二环路口南侧200米处时,突然驶入道路左侧逆向车道,与田连元的儿子田昱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田昱死亡,田连元头部、脊椎等身体多处受伤的严重后果。
经沈阳交警部门认定,赵晓明属于醉酒驾驶,同时还有超速行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索赔:多少钱都换不回儿子的一条命
经审查明,赵晓明是中铁九局集团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南站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司机,其所驾驶的越野车是单位从张晓龙手里租来的。肇事车辆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第一营业部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20万元,含不计免赔。
2015年3月31日,沈河区人民法院判处赵晓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目前,赵晓明正在铁岭监狱服刑。
田连元就民事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赵晓明、租车单位中铁九局集团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后变更为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车主张晓龙、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第一营业部等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14万余元,后降至408万元。与此同时,田昱妻子及女儿也提起了160万元的民事赔偿诉讼。
对于这起巨额索赔案,田连元曾表示,索要多少钱都换不回儿子的一条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