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开始,大连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酒驾类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制度。截至5月9日,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类违法行为128起,128名违法人将被告知单位或街道。
交警部门开出首张《告知书》
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5月9日起已经有违法嫌疑人前来接受处罚,当天交警部门共开具并寄出《酒驾类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3张。
据了解,3张《告知书》分别出自高新园区大队和高速三大队。高新园区大队给违法嫌疑人张某开出的《告知书》,也成为告知制度推行以来,交警部门开出的首张《酒驾类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
心存侥幸,酒驾被抓
记者了解到,违法嫌疑人张某在7日凌晨1点左右,于旅顺南路-黄泥川隧道路段被查获的。经张某张某所述,他跟几个朋友在中山区友好广场附近吃饭,喝了啤酒,心存侥幸,自己驾车返回旅顺家中。他驾驶了20多公里,未遇到路面检查交警,以为没事了,继续向前行驶,结果在黄泥川隧道中被高新园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无独有偶,嫌疑人杨某6日夜间23点左右,在友好广场附近饭店喝酒,家住在旅顺,与嫌疑人张某被查获的时间相隔仅1个多小时。
高新园区大队对两名驾驶员分别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并对违法嫌疑人杨某的A2驾驶证进行了降级处理。
据高三大队负责人介绍,5月9日13时许,皮口中队民警在鹤大高速公路城子坦至皮口路段开展巡逻整治。在距皮口服务区两公里大连方向的应急车道内停着的一辆白色轿车,车辆处于熄火状态,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民警立刻查看情况。当驾驶人摇下车窗的一刹那,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经初步询问,该驾驶人杨某中午与其姐夫在庄河喝酒,自认为没喝多,便打算开车回普兰店,可过了城子坦没多久困了,便把车停在路边休息。杨某经过酒精检测,发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酒驾。当民警将该男子和车辆带回大队做询问笔录时,又发现了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在公安内网上查询得知,杨某曾于去年7月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普兰店交警查获,当时对杨某处以15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可杨某在驾驶证暂扣结束后并未参加学习,目前驾驶证状态为停止使用。鉴于杨某的行为属于二次酒驾,加上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车辆过期未检验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杨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2年,并处合计罚款2300元的处罚。
单位告知后支持交警做法
记者随后对违法嫌疑人张某的工作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电话采访。嫌疑人张某工作于旅顺某电子科技公司,其公司负责人表示,自己平时就很痛恨酒驾行为,因此也没少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此次交警部门推行的酒驾告知制度自己在网上看到了,非常支持。对于张某这次的违法行为,公司也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交警部门希望,通过告知制度的推行,能够真正祛除少数驾驶员的侥幸心理,特别是对于一些已经有过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驾驶员,希望通过单位的共同监督和教育,能够使其真正认识到酒驾的危害,从心底里跟酒驾陋习说“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