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客管处获悉,一季度,城区共有1803台出租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责任事故、不按计价器收费、宰客、甩客、拒载、态度恶劣遭到乘客投诉等行为。为了鼓励违规违章车辆提高服务质量,市客管处表示,违规违章车辆可通过拾金不昧、协助查处违法行为等加分行为继续参与出租汽车“创先争优”活动,争取1000元奖励。
目前,我市城区共有运营出租车5375辆。长期以来,由于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部分出租车司机为了个人利益,日常运营过程中经常通过选活儿、拒载提高收入,严重影响鞍山市出租车行业形象。为了调动鞍山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规范经营的积极性,市客管处从今年1月开始,启动了全行业开展的出租汽车“创先争优”活动。3个月来,按照《鞍山市出租汽车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规定,市客管处工作人员一季度对运营车辆进行检查考核,有1803台出租汽车不同程度上出现违规违章现象。前三个月的违章车辆数呈下降趋势,服务类的违规数量占比超过五成。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鞍山市出租汽车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止,以全年综合得分为最后评定标准。先期违规、违章车辆只要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争取加分可以继续参与出租汽车“创先争优”活动,最终获得1000元现金或500元现金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