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29日讯(记者 沈杏怡)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全省工商系统查处消费侵权案件33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43件,同比增长15%;案值335.42万元,同比增长105.4%。其中,南充市工商局查处消费侵权案件10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02件,同比增长2040%,增长率位居全川之首。
据介绍,查处的消费侵权案件主要呈五大特点,一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部分医疗行业收取未提供服务或药品的费用、收取高于实际服务标准的费用或其他违法收费行为,侵害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益;二是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部分公用企业存在违反国家收费标准、加收材料费和工时费等行为,如强制要求用户换表收费、安装天然气时强制要求购买灶具等;三是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在抽检过程中发现如羽绒服、儿童家具、桌椅等商品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现象;四是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部分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不明码标价、不在醒目位置公示价格等,以及某些金融机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或内部规定将应由其自身承担的费用转嫁给消费者承担等;五是欺诈行为,部分商家通过雇佣他人等方式对消费者作虚假现场演示,进行欺骗性诱导、销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