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西都市报讯(客户端记者 李天宇)4月27日下午,四川警方从老挝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押解回川,这标志着四川省“猎狐行动”再添战果。
据四川省公安厅民警介绍,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张某某以开发巴中某住宅小区缺少资金为由,通过朋友介绍等途径,以3%至20%不等的借款月利率为回报,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借款3000多万元。后因资金链条断裂,无力还本付息,其于2015年3月潜逃,不知去向。张某某的潜逃不仅造成当地近百人不能收回自己的借款,还造成了在其所开发的住宅小区所购房的100余户人无家可归。
巴中公安机关接报警后,迅速立案侦查,并展开追逃行动。
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的指导帮助下,当地警方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分析、研判,确定了嫌疑人张某某已出境并获取了其联系方式。通过亲友的亲情感化,以及办案单位的法律感召,办案民警最终与张某某取得了联系,确定其身处老挝境内。
摸清情况后,公安部组织办案单位成立工作组赴老挝开展工作。迫于政策和法律压力,张某某在老挝向工作组投案自首,于4月27日被押解回川。
据悉今年以来,四川警方已成功从6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和规劝回9名境外经济犯罪逃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