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有市民反映,参加旅行社的品质团旅游,旅行社在安排航班及路线时有变动,对此该投诉人有异议,4月初在多方的协调下使问题得到解决。
“我们年前就已经把旅游线路及费用交完了,为什么走之前还会出现航班变动、路线变化?原本是沈阳飞三亚竟然变成沈阳飞海口。”投诉人说,“我们的要求就是吃好住好玩好,所以选择了品质游,结果旅行社给我们拼到购物团里面,而且没有和我们沟通。吃的住的玩的完全和我们之前谈的不一样,尤其是到了海口,没人理会我们。报品质团就是希望好好享受,结果成了去消费,旅游线路跟原先约定的也有很大差异,让我很郁闷。”
接到投诉,沈阳市旅游局立即与该旅行社进行联系,要求旅行社认真核实和处理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该旅行社表示积极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好问题。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旅行社给该投诉人赔付2000元。投诉人表示满意。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沈阳市旅游局要求旅行社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确保旅游品质。同时提示广大市民,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索要发票及行程单,保存维权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