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杨爱萍)2015年以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重视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整改和治理,该州8家政府挂牌督办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销案;5处区域性火灾隐患中有1处已整改完毕并销案。
2015年以来,楚雄州共有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8家,区域性火灾隐患5处,其中楚雄市西门片区作为“城中村”集中区域被中央综治办列为书面警示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对此,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州政府副州长马闻多次部署安排,并组织开展暗访督察,推动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各县、市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科学细致的整改实施方案,通过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现场督办、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督办会、签订责任书和制作悬挂警示牌等方式推进隐患整改。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形成推动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有效合力。全州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用足用好执法措施,跟踪隐患整改进展,现场督导服务,不定期跟踪回访,联合各级新闻媒体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曝光。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制定整改方案,筹措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措施,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通过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该州8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销案;5处区域性火灾隐患中,1处已完全整改完毕并销案,剩余4处除涉及需要大规模拆迁改造的部分外,其余动态性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通过集中整治,隐患区域内的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都得到了加强和改善,清理了一大批违规住宿人员和违规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挂牌单位及区域内的火灾危险性明显下降,基本做到了“清理旧账、不添新账”。










